| 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江苏省泰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6-01-08

泰发改〔2025〕80号

市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根据省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周边地区实际,经研究,泰兴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泰兴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21元/立方米,优惠幅度不限。

二、相关要求

1.继续实施天然气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办法,对天然气大用户给予价格优惠,按照《关于实施我市气热大用户价格直接交易的指导意见》(泰价〔2018〕38号)执行。

2.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宣传解释,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供需衔接,强化服务,确保我市管道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

3.一季度结束后,我委将对燃气企业实际采购、供应情况进行核查,对预测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的差异部分,根据偏差校核机制,纳入后期联动统筹考虑。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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