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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发改委关于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的公告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时间:2025-10-27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的公告。

全文如下:

关于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机制不作调整的公告

一、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现行中心城区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系2024年9月24日调整的,按照《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管理机制》规定,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周期已满。

经审核,2024年9月-2025年9月,中心城区城燃企业平均购气成本为3.183元/立方米,较基期平均购气成本(3.269元/立方米)变动幅度为-2.66%,未达到联动调整启动条件±5%。具体如下:

时间

基期

2024年

9月

2024年

10月

2024年

11月

2024年12月

2025年

1月

2025年

2月

2025年

3月

购气量

(万立方米)


1766.69

1715.98

1907.99

1878.01

1783.21

1882.13

1710.64

购气金额
(万元)


5770.81

5509.72

6139.68

6119.15

5718.91

6054.39

5507.85

购气均价

(元/立方米)  

3.269

3.266

3.211

3.218

3.258

3.207

3.217

3.220

时间

2025年

4月

2025年

5月

2025年

6月

2025年

7月

2025年

8月

2025年

9月

本周期

变动

幅度

购气量
(万立方米)

2555.38

2380.56

2485.53

2349.12

2573.69

1908.36



购气金额
(万元)

7931.86

7320.54

7844.51

7463.29

8182.37

6048.28



购气均价

(元/立方米)   

3.104

3.075

3.156

3.177

3.179

3.169

3.183 

-2.66%

按照《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管理机制》,本轮联动周期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购气成本变动差额纳入下一联动周期累加或冲抵。下一周期联动结果将在2026年10月公布。

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最高指导价

经审核,2025年7月至9月,中心城区城燃企业天然气平均购气成本为3.176元/立方米,较上一周期(4-6月)平均购气成本变动幅度为2.06%,较基期累计变动幅度为-2.84%,均未达联动调整启动条件±5%。按照《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管理机制》,本轮联动周期非居民用气最高指导价不作联动调整,购气成本变动差额纳入下一联动周期累加或冲抵。下一周期联动结果将在2026年1月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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