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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来源: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4-14
按照国家及省、市发改委关于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调整机制政策精神,经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联动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县现行居民一档气价由2.6元/立方米调整为2.9元/立方米(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内),按照第一、第二阶梯价格1:1.3的比例,二档气价由3.38元/立方米调整为3.77元/立方米(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
二、县城区低保对象家庭和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家庭,第一阶梯用气按2.22元/立方米执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生活用气按相关政策执行第一阶梯气价。
三、本通知自2025年4月20日起执行(普表用户自发文之日起首次抄表气量仍按调整前价格执行,之后气量执行调整后价格),乐发改〔2022〕3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理顺县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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