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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来源:安庆市发改委
时间:2025-04-03
安发改价费〔2025〕75号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庆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3〕291号)有关要求,现就安庆市城区2024年一季度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及二季度预收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测算,2025年第一季度你公司非居民天然气采购平均成本为:3.80元/立方米(详见附表)。
二、根据联动公式,本期应定销售价格为4.62元/立方米。由于前期预收价格为4.55元/立方米,为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减少气价波动对企业经营影响,经研究确定一季度销售价格仍按4.55元/立方米执行,请你公司按照此价格做好一季度结算工作。
三、请你公司在公司网站及营业场所同步公布有关采购成本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切实保障广大用户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根据上游气源价格情况分析,2025年度第二季度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暂按3.90元/立方米预收。
附件:安庆港华2025年第一季度非居用气采购成本测算表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安庆港华2025年第一季度非居用气采购成本测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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