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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小口径燃气管道轻量化高通过性内检测器技术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4-04-30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小口径燃气管道轻量化高通过性内检测器技术研究服务招标公告公布。

据悉,该公告内容明确指出,项目名称为中小口径燃气管道轻量化高通过性内检测器技术研究服务,预算金额为4,800,000.00元。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中小口径燃气管道轻量化高通过性内检测器技术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小口径燃气管道轻量化高通过性内检测器技术研究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T-(GK)20240406

项目名称:中小口径燃气管道轻量化高通过性内检测器技术研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年6月1日至 2025年6月30日,具体起止时间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小口径燃气管道轻量化高通过性内检测器技术研究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9)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小口径燃气管道轻量化高通过性内检测器技术研究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并且核准项目包含(DD1);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查询投标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提供具有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套、电子版贰套(U盘标明供应商名称)。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线下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23号三楼第一会议室

(1)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注意事项: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

联系方式:029-82214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建西街123号

联系方式:029-85266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攀、田华、李姣

电话:029-85266606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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