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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江苏无锡G312新吴段(高浪路~金城路)高压燃气迁改工程管道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4-04-19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江苏无锡G312新吴段(高浪路~金城路)高压燃气迁改工程管道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公布。

据悉,该公告内容明确指出,项目概况:由于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改扩建工程,影响已建D610内环高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2.5MPa,运行压力0.8MPa~2.5MPa)。为保障城市供气安全,需对受影响长度约3.25km高压燃气管道进行改建。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无锡G312新吴段(高浪路~金城路)高压燃气迁改工程管道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10号文(项目代码:2019-320214-48-01-159924)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案号:苏交建许字﹝2020﹞00018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由于312国道无锡飞凤路至金城东路改扩建工程,影响已建D610内环高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2.5MPa,运行压力0.8MPa~2.5MPa)。为保障城市供气安全,需对受影响长度约3.25km高压燃气管道进行改建。

(2)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管道施工(二次招标)标段。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8月18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及以上资质证书。

(3)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压力不低于【2.5】MPa、管径【600】mm及以上的高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业绩,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3 中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压力不低于【2.5】MPa、管径【600】mm及以上的高压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含副职),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信息为准);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3 中信息为准);

④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 10.2的原则认定);

(8)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社保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无锡市金石东路393号

电  话:0510-82710679

联系人:杨晓、潘赟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创意园B栋1005室

电话:0510-85133566、19952293931

联系人:祁娜

工作QQ: 1715335668@qq.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17:30。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09时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0时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7室(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7)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招标人定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 2楼)开标7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10)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1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所有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具体单位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彩色图表等,不得出现底纹等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4月1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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