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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龙里县城市燃气综合站加气机计量结算单位方式及LNG、CNG加气价格调整的通知

来源:龙里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5-18

按照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气站计量结算单位方式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州LNG、CNG加气机计量检定计量方式调整的统一安排部署,将原有LNG、CNG加气以体积(立方米,m3)计量调整为质量计量(千克,kg),目前省内贵阳、遵义、毕节等部分地州市已先行试行,为确保加气计量的更加公平公正,从2022年5月26日起我站将加气机计量交易方式按照检定规程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将加气计量单位由立方米(m3)改为千克(kg),挂牌单价由5.3元/方(m3)调整为8.95元/千克(kg),在原有价格基础上每方(m3)上涨0.7元(1方(m3)约等于0.669千克(kg)),加气机计量方式检定调整过程由省计量检测院严格按要求进行合格检定调整,望广大加气用户对计量方式调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贵州燃气(集团)龙里县燃气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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