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河北省霸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来源: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1-04-12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和省天然气价格工作会议部署。自4月1日起河北省管道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上浮5%。依据《霸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调整霸州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如下:

(一)居民用气一档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35元/立方米联动上调为2.43元/立方米,二档销售价格维持现行2.69元/立方米标准不变,三档销售价格仍按照不超过政府制定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执行。

(二)实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

构等)由现行的2.61元/立方米联动上调为2.69元/立方米

(三)保障低保和特困家庭用气,由民政和财政部门按照《关于给予低收入群体用气价格补贴的方案的通知》(霸发改价格(2019】174号)对补贴价格标准进行调整。

(四)农村“气代煤”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按照城镇居民天然气一档价格执行,即2.43元/立方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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