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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执行!3.28元/立方米 山东省烟台市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19-09-12

  据国际能源网了解,近日,烟台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自10月1日起,烟台市区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调整为3.28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19〕347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烟台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调整市区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调整为3.28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当上游燃气价格变动时,按原市物价局印发的《烟台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的通知(烟价〔2018〕126号)规定执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
  三、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烟发改价格〔2019〕82号文件同时废止。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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